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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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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08:41点击:

一、专利申请流程

(一)通过代理机构申请

申请前评估->专利申请备案审批->专利代理委托书盖章->提交申请->取得证书

(二)通过学校“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申请

申请前评估->专利申请备案审批->自己利用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制作压缩包->到技术转移研究院提交申请文件->取得证书

二、专利权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原则上为山东科技大学,未经学校同意,教职工和在校生不得作为专利权人。

三、代理机构的选择

通过代理机构进行专利申请,必须选用学校代理机构库内的代理机构及其联系人(可在技术转移研究院网站办事指南栏内查看,因对代理机构实行动态管理,请在使用前查看确认是否有效),否则不予备案。若所用代理机构不在代理机构备案库中,则须事先到技术转移研究院备案,备案通过后再选用(见技术转移研究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山东科技大学专利代理机构准入备案管理规定》)。“代理委托书”实行“一专利一委托”,不允许签订 “总委托书”。

四、专利申请前评估

(一)所需材料

1、通过专利代理公司提交专利申请方式

如果专利申请是通过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提交,评估所需材料为技术交底书,交底书可以根据代理公司需要提供。

2、从学校“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提交专利申请方式

如果专利申请是通过学校的“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进行提交,评估所需材料为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附图等。

(二)专利申请前评估方式

1、通过代理公司进行提交的可由所用代理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通过学校“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提交的可由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于喜展 86057539/15908966397   zlqzpg@sdust.edu.cn

五、专利申请前备案审批

      1、第一发明人为教职工:在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模块中进行申请备案(智慧校园->云上科大->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新增->专利),备案时同步提交申请前评估报告(附件1),备案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专利的申请;

    2、第一发明人为在校生:在学校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学生发明创造专利申请备案”中进行备案。也可以将纸质申请前评估报告(附件1)、备案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交到到技术转移研究院进行备案(科技园工程实训中心大楼222204房间),备案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专利的申请。

六、专利申请提交

为了保证专利申请质量,原则上要求通过代理机构进行提交。如通过学校“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进行提交,需自己先到国知局网站下载“专利业务办理客户端”,用客户端制作提交压缩包,在每周的一、三、四、五下午到技术转移研究院进行提交。提交后一周内查询是否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根据“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及时缴费。

如果专利提交时实际的专利名称与备案的专利名称不相符,应及时联系技术转移研究院对备案专利名称进行变更。

七、专利用章申请

老师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用章申请(智慧校园->云上科大->科研管理系统->用章申请);学生使用纸质版“山东科技大学印章、法人证书使用签批单”(见附件4),详细填写用章事由后,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意见”栏内需要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泰安和济南校区的还需要教科部领导在该栏内签字。用章审批单审批通过后,凭该审批单到行政楼803室盖学校公章。

 

咨询电话:郑军成 0532-5809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