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服务新区九大产业链发展,提升学校科技成果培育的转化能力,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西海岸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山科大校办发〔202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西海岸高校校长基金”(以下简称“校长基金”)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校长基金”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培育、中期测试和产业孵化,重点支持学校在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及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智能家电、汽车、海洋冷链、影视文化、新经济等新区九大产业链发展方向的创新成果项目,满足新区九大产业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促进与新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创新成果能够就地转化和产出。
2.“校长基金”支持学校科研团队成果转化类和技术转移类项目。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以新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在新区设立独立新公司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有可能催生或培育出全新的产业 链或细分行业的创业类项目。技术转移类项目是指将某项新技术、新创意等直接应用于新区现有企业或产业链中,或与新区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合作,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提质增效或解决现有技术瓶颈。
3.成果转化类项目单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技术转移类项目单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成熟度高且可持续支撑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项目。校长基金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其余经费由项目组自筹配套。
4.本次申报一人限申报(含参与)1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转化类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成熟度高,一般已通过小试,有市场应用样品;
2.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具有高层次人才的优先;
3.项目具有3年及以上的研究基础,具有产业化技术储备;
4.市场前景广阔,具备在新区创办新公司的条件;
5.项目相关研究获重大横向、纵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有望申报成功省部级创新平台优先;
6.符合“校长基金”的使用方向,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具备产业化推广的前景。
(二)技术转移类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高的技术成熟度,一般完成初试,有验证样品;
2.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高层次人才的优先;
3.项目具有2年及以上的研究基础,具有产业化技术储备;
4.市场前景广阔,具备中试条件和基础;
5.项目相关研究获得重大横向、纵向项目或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有望申报成功厅局级创新平台优先;
6.符合校长基金的使用方向,具有较高的市场应用前景。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请书提交
12月15日,将《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行政楼306房间(技术转移研究院),电子版(PDF格式)发邮箱至jszy@sdust.edu.cn。
2.项目评价、评审、公示
组织项目评价、评审,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项目。组织技术类、投资类及行业类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答辩后确定拟资助项目,报校长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3.签订任务书
通过公示的项目,签订任务书,按《管理办法》拨付资金。
四、有关要求
1.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学校“管理办法”,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2.申请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做好配套资金筹措工作,确保填写信息完整、真实。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英慧 15092130553
技术转移研究院
2021年12月6日